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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注銷車輛(道路運輸證)的公告
來源:本網時間:2025-07-01 10: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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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五條相關法規規定,現擬對如下道路運輸證(詳見附件)并依法辦理注銷手續,道路運輸經營者可在公告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河源江東新區交通公路辦公室(地址:河源市江東新區梧桐二路126號,聯系電話:3133182)提出陳述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視為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
特此公告
附件:6月份江東新區貨運車輛逾期180天未審驗注銷車輛信息表.pdf
河源江東新區交通公路辦公室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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